温州市体育局
文件
温州市体育总会
温体群〔2017〕30号
鹿城区、龙湾区、瓯海区、乐清市、瑞安市、苍南县体育局、经开区文体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认真贯落实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龙舟活动弘扬民俗文化的实施意见》(温政办〔2011〕193号),传承弘扬中华龙舟文化,提升我市龙舟运动水平,推动全民健身,促进“五水共治”,培育品牌赛事,进一步打响“中国龙舟名城”品牌,经研究,决定于2017年6月-8月举办温州市第四届龙舟俱乐部联赛,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规程要求,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组队参赛工作。
附件:温州市第四届龙舟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
温州市体育局 温州市体育总会
2017年5月26日
抄送:省体育局、省龙舟协会、市委办、市人大办、市政府办、市政协办、市公安局、市财政(地税)局、市水利局、市城管与执法局、市卫生局、市环保局(温州塘河管委会)、市港航管理局、温州海事局。
温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