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温州市第四届龙舟俱乐部联赛
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温州市体育局 温州市体育总会
二、承办单位: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、各县(市、区)体育局、温州市龙舟协会。
三、协办单位:各县(市、区)龙舟协会。
四、比赛时间:2017年7月--8月
(一)比赛场次(如遇特殊情况比赛时间另行通知)暂定:
第一站:7月1日 第二站:7月15日 第三站:7月29日
总决赛:8月8日
(二)比赛时间:比赛日的13:00-18:00
五、比赛地点:温州市鹿城区会昌湖水上公园龙舟基地。
六、参赛单位:
温州市各县(市、区)、大中院校、驻温部队及相关单位以俱乐部形式组队,参赛运动员须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(2001年—1957年出生),每站分站赛共接受32支龙舟队报名参加比赛。凭报名先后(以确认函和报名表送达为准)报满即止。
七、竞赛项目:
22人龙舟500米直道竞速。
八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14年版《龙舟竞赛规则》。
(二)各队限报30人,其中领队1人、教练1人、鼓手1人、舵手1人、划手20人,替补队员6人。(其中鼓手、舵手、划手和替补队员共28人可以登舟比赛)。
(三)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。各队可自带桨,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,颜色一致;舵采用固定式舵。
(四)比赛采用坐姿。
(五)各俱乐部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、式样须一致。
(六)各俱乐部需提供参赛队员姓名加身份证号码,报名时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。
(七)各俱乐部需提供四-六字简称队名,要求前两字为市地区名称,后两-四字为队名简称。
(八)各俱乐部自备队旗,呈直角三角形,高1.6米、宽2.4米,颜色不限,旗上印有×××龙舟俱乐部。
(九)比赛方法及抽签:
(1)比赛设4条赛道(靠近主席台一侧为1航道,以此类推),采取预赛、次赛、复赛、半决赛、决赛的方式进行。
(2)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、教练、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(分组抽签不分区域);下一轮次的比赛分组按照成绩蛇形编排;赛道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。
(十)联赛积分计算办法:
1.分站赛:(满分为12分)
(1)各分站赛所有参赛队伍均获得联赛基础分3分。
(2)各分站赛1-8名队伍按名次分别获得9、7、6、5、4、3、 2、1分的联赛名次分。
(3)联赛基础分加联赛名次分为本次分站赛的联赛得分。
2.总决赛:
根据各队参加分站赛的联赛得分的总和,取总积分列前16名队伍参加总决赛(比赛办法另定)。如遇总积分相同,则根据各队参加分站赛第1名多者为胜,如第1名相同,以第2名多者为胜,以此类推;如再相同,则抽签决定。如遇总积分列前者未能报名参赛,将根据排名依次递补。
(十一)联赛特别规定:
1.抢航,判犯规,不计成绩。
2.串道、错道、非正常方式过终点,判犯规,不计成绩。
3.取齐时不听指挥,判犯规,不计成绩。
4.超过检录时间15分钟未到达检录区的赛队,按自动弃权处理,取消参赛资格并取消本分站赛联赛基础分3分。
5.比赛时允许减员参赛,但当划手减员超过2名时,取消比赛资格并取消本分站赛联赛基础分3分。
6.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均给予取消参赛资格、没收纪律保证金、该队全体队员禁赛一年的处罚:
(1)干扰活动正常进行,或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;
(2)比赛时,发现运动员与参赛资格不符,冒名顶替,弄虚作假,违背体育道德行为的;
(3)罢赛的(未比完全程中途退出的);
(4)已报名队伍中途退出的;
(5)私自转会(本年度俱乐部联赛中运动员不准转会)。
7.申诉: (1)如对其他参赛俱乐部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的,请在赛前领
队、教练、裁判长联席会上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诉,同时交纳3000元申诉费。
(2)如对比赛中发生的情况,包括对裁判员的裁决持有异议,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,同时交纳3000元申诉费,超过申诉规定时限,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。
(3)经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取消原判的决定。若取消原判则退还申诉费,若维持原判则将申诉费交大会组委会。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后决定,不得提出异议,若因此纠缠使比赛中断15分钟,即按罢赛处理。
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(一)分站赛1-3名队伍分别奖励5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,并颁发奖杯、证书;4-8名队伍分别奖励1000元,并颁发证书。
(二)总决赛1-3名队伍分别奖励15000元、10000元、8000元,并颁发奖杯、奖牌、证书;4-8名队伍分别奖励6000元、5000元、4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,并颁发证书;其他参赛队伍分别奖励1000元,并颁发参与奖证书。
十、参赛办法:
(一)凡参加本年度俱乐部联赛的运动员均须登记注册,凭注册资格参赛,未注册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,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
俱乐部参加比赛。具体规定请查看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网站(http://www.wzstzx.com)或温州市龙舟协会网站(http://www.wzlzxh.com)。
(二)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(2001年—1957年出生)持有温州地区本人二代身份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注册、参赛。大中院校、部队凭教师证、学生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等有效证件方可注册、参赛。
(三)参赛俱乐部的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近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,具有着衣无协助游水200米以上能力。
(四)参赛俱乐部的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,否则取消比赛资格。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由大会统一办理,费用各队自理(意外伤害保障险30万,意外医疗险6万,每人保险费14.31元,每队28名参赛运动员必须投保)。各参赛俱乐部在赛前会议上必须与赛事主办方签署《安全纪律责任书》,安全责任自负。
(五)各参赛俱乐部必须缴纳3000元纪律保证金,如违反大会纪律(包括赛后休息区的卫生清理工作等)将没收保证金,若没有违法纪律,赛后统一退还保证金。
十一、报名和报到:
(一)报名:
1.请参赛俱乐部登陆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网站(http://www.wzstzx.com)或温州市龙舟协会网站(http://www.wzlzxh.com)下载确认函及报名表。
2.请将确认函经主管部门(乡镇、街道、村委会、龙舟协会)同意盖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。
3.请将报名表(包括各参赛俱乐部需提供全体队员姓名加身份证号码)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(邮箱:373876715@qq.com),同时将纸质报名表和确认函送至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(提交参赛名单后不得替换人员,如赛前出现伤病或者其他情况,只能在报名表28名运动员之内替换)。
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地址:温州市鹿城路奥林匹克广场A幢206-1室。 联 系 人:陈迦勒 联系电话:88217821
18072039552
传 真:88202897 电子邮箱:373876715@qq.com
(二)报到:
各参赛俱乐部具体报到日期和地点见赛前补充通知,报到时应交验(1)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;(2)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。无上述证明者不能参加比赛。
十二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仲裁委员会、裁判长、裁判员由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选派。
十三、其他
(一)各参赛俱乐部往返旅费自理。
(二)各参赛俱乐部保险费用自理。
十四、未尽事项另行通知,本规程解释权归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。
大会组委会
2017年5月8日
附件1:2017年温州市龙舟俱乐部联赛确认函
附件2:2017年温州市龙舟俱乐部联赛报名表
附件3:队伍简介
附件下载地址 :/damiglcmswz/kindeditor/upload/file/20170605/20170605173268816881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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